长沙理工大学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3-08-29 22:56:5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全称“长沙理工大学”,部标代码10536,英文名称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第三条 学校坐落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有云塘和金盆岭两个校区。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2段960号,邮编410114。学校网址:http://www.csust.edu.cn。
第四条 经教育部批准,长沙理工大学由原交通部所属长沙交通学院和原国家电力公司所属长沙电力学院于2003年6月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南省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第五条 学校具有本科学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的学位授予权。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六条 长沙理工大学2022年“专升本”招生计划30人,其中普通计划27人,免试计划3人。
第三章 报名条件及免试范围
第七条 符合《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考生需按照《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的要求选报对应本科专业。
第八条 我校免试录取范围:
1.退役大学生士兵需符合《湖南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招生条件并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2.竞赛获奖免试生范围包括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截至2022年3月1日) 获奖的两类应届毕业生:第一类是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第二类是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应届毕业生。
注:免试生计划单列,免试录取工作于4月25日前完成。
第四章 考 试
第九条 考试科目:大学英语、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各1门,所有考试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英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英语相当于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水平,不测试听力与口语。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第十条 考试时间:2022年5月14日
大学英语:上午9:00-11:00;
专业课:下午2:00-3:30;
专业基础课:下午4:00-5:30。
特别提示:如果考试受到疫情等因素影响,需要变更时间则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了解有关考试要求,5月13日前通过该平台打印准考证。
第十一条 考试地点
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2段960号),具体考试安排学校本科生招生网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 成绩公布与复核
学校根据《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2〕3号)文件精神,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确定预录取名单。学校将于5月30日前公布成绩和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成绩及预录取名单通过学校本科生招生网(http://zs.csust.edu.cn)进行公示。公示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于成绩公示期内向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复核,学校批准后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复核组进行复核,并向考生反馈复核结果。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三条 学校在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分专业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录取顺序依次为大学英语成绩高者、专业基础课成绩高者、专业课成绩高者。
第十四条 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的比例。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第十五条 我校不组织免试专升本的职业技能测试,凡符合我校免试条件的考生使用单列计划予以录取,超过单列计划时,我校通过追加计划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于6月10日左右在学校官网对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7月5日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毕业资格、学历学籍核查结果办理最终录取手续,学校7月中旬对通过核查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湖南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当年报考专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八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以及我校新生入学体检要求执行。专升本新生入学后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和专业复查,凡复查不合格或经核实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十九条 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长沙理工大学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官方网站:http://zs.csust.edu.cn。联系电话:0731-85834715、85217409,电子信箱:cslgzb@csust.edu.cn,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731-85258529。学校通过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发布招考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学校以官方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通知,均视为送达,因考生本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专升本招生工作,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和辅导,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