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2]3号)文件要求,结合湖南科技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湖南科技学院,英文译名为:“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部标代码为:10551;学校的通讯地址为: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联系电话:0746-6382188(兼传真);学校网址:www.huse.edu.cn;电子邮箱:husezs@163.com。第三条 学校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第四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均通过学校招生网、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 学校成立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和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学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监察处、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工作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研究生工作处)、计划财务处、保卫处(综治办)、信息与网络中心(信息化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后勤服务总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二级学院院长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专升本考试招生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决议,负责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讨论决定有关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和考试工作办公室。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方案拟定、计划编制、招生宣传、录取衔接等工作;考试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考试大纲的拟定,考试方式的确定,命题、制卷、阅卷、考试组织等考务工作,组考工作具体事项详见《湖南科技学院2022年“专升本”组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组考方案”)。第三章招生计划及专业第六条 我校2022年专升本分专业招生目录见下表。招生计划将在省教育厅下达后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