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
官方网址:https://www.jsu.edu.cn/
官方电话:0743-8564141,0743-8563838
电子邮箱:zjc@jsu.edu.cn
院校地址:湖南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民法学》课程考核大纲

发布时间:2023-08-29 22:11:55

一、课程编号


二、课程类别:

法学专业专升本课程


三、编写说明

1、本考核大纲参考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民法学》进行编写。

2、本大纲适用于法学专业专升本考试。


四、课程考核的要求与知识点

第一章  民法概述

1.识记:(1)民法的概念;(2)人身关系的概念;(3)财产关系的概念。

2.理解:(1)民法的理论分类;(2)民法的调整对象;(3)人身关系的类型;(4)财产关系的类型;(5)民法的历史发展;(6))民法的性质和任务;(7)民法的渊源

3.运用(或掌握):(1)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特点;(2)民法与其它法律部门区别;(3)民法的基本原则;(4)民法的适用。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1.识记:(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2)财产法律关系的概念;(3)人身法律关系;(4)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2.理解:(1)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2)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3)单一法律关系和复合法律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3.运用(或掌握):(1)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2)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三章 民事权利

1.识记:(1)民事权利的概念;(2)人身权和财产权;(3)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4)身份权;(5)财产权。

2.理解:(1)民事权利的分类;(2)物权的内容;(3)债的产生原因;(4)债权类型;(5)知识产权的类型;(6)民事权利的取得、变更和消灭。

3.运用(或掌握):(1)人身权与财产权被侵权后的差异;(2)绝对权与相对权;(3)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4)原权利与救济权;(5)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第四章 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1.识记: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的概念。

2.理解:(1)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2)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3)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4)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5)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6)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7)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与公平责任。

3.运用(或掌握):(1)连带责任的内外部效力;(2)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第五章 民事主体

1.识记:(1)民事主体的概念;(2)自然人的概念;(3)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及;(4)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5)监护的概念;(6)非法人组织的概念;

2.理解:(1)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特征;(2)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3)行为能力的类型;(4)自然人的住所;(5)监护职责和监护权;(6)监护的类型;(7)法人;(8)非法人组织

3.运用(或掌握):(1)监护人的确定;(2)失踪宣告;(3)宣告死亡。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1.识记:(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2)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的概念;(3)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的概念;(4)单务行为与双务行为的概念。

2.理解:(1)民事法律行为的特点;(2)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3)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4)意思表示的解释;(5)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3.运用(或掌握):(1)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2)无效民事法律行为;(3)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七章 代理

1.识记:(1)代理的概念;(2)委托代理的概念;(3)法定代理的概念;(4)复代理的概念;(5)表见代理的概念。

2.理解:(1)代理的功能;(2)代理的主要法律特征;(3)代理适用范围;(4)代理的种类;(5)代理权的行使。

3.运用(或掌握):(1)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2)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3)复代理;(4)无权代理;(5)表见代理的规定。


第八章 时效

1.识记:(1)时效的概念;(2)取得时效的概念;(3)诉讼时效的概念;(4)水土流失的概念;(5)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6)诉讼时效中止的概念;(7)草原资源的概念。

2.理解:(1)时效的特征;(2)时效制度的功能;(3)时效的类型;(4)诉讼时效的特点;(5)诉讼时效的分类;(6)诉讼时效的起算;(7)诉讼时效届满的后果;(8)除斥期间。

3.运用(或掌握):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2)诉讼时效的中断;(3)诉讼时效的中止。


五、课程考核实施要求

1、考核方式

本考核大纲为法学专业专升本学生所用,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


2、考试命题

(1)本考核大纲命题内容覆盖了教材的主要内容。

(2)试题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比例为:识记的占25%,理解约占35%,运用约占40%。

(3)试卷中不同难易度试题的比例为:较易占25%,中等占55%,较难占20%。

(4)本课程考试试题类型有名词解释、选择题、简答题和论述题等四种形式。


3、课程考核成绩评定

考试卷面成绩即为本课程成绩。


六、教材和参考书

1、教材

民法学编写组.民法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


2、参考书目

[1] 杨立新.《民法总论》,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2017.

[2]江 平.民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湖南实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首页 /升本专业 /本科院校 /学习课程 /升本资讯

电话:0731-28836268

Copyright © 2021 湖南实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14001826号  XML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