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主项》考试大纲
发布时间:2023-08-29 21:51:54
一、基本信息
专业主项考试是音乐类专业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专业性较强的基础学科测试。
二、考试目的
主要考核学生对音乐专业主科知识的掌握程度;音乐识谱能力、演唱、演奏或表演能力及综合表现能力;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等。
三、考试内容与要求
《专业主项》考试主要包括声乐表演、器乐两个方向,考生可以任选一项参加考试。各项考试的具体内容与要求如下:
(一)声乐(含美声、民族、流行唱法)
1、考试内容: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1首。
2、考试要求:中国歌剧选段及外国歌剧咏叹调不可移调演唱,否则酌情予以扣分处理;考生须背谱演唱,否则将作扣分处理。
(二)器乐(含钢琴、手风琴、民族乐器、管弦乐器)
1、考试内容:考生现场背谱演奏练习曲、乐曲各1首。
2、考试要求:考生演奏速度不得低于每首曲子规定的最低速度要求,否则酌情予以扣分处理;作品中标记的反复记号不需反复演奏;考生须背谱演唱,否则将作扣分处理。
四、考试方法及时间
考试方法:视唱采取单一面试考核形式,考试按照考试规定的统一时间,进入考核现场。考试时间为每位考生8分钟以内(超过8分钟由主考叫停,不影响其考核分数)。
五、考试题型结构
考生自备作品1首。
(一)声乐方向要求:演唱中等程度以上中外作品1首。
(二)器乐方向要求:大中型乐曲1首。
六、考试分值分布
分值形式: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其评分标准如下:
声乐 | 考官通过对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和音乐表现给予综合评分,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
器乐 | 考官根据考生的演奏,从音乐风格的把握、乐曲的完整性以及技术把握的准确性等方面给予综合评分,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不可自带伴奏或伴奏CD;
(二)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
(三)考场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四)考生在考试前要主动出示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者不符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